第二章 设备安装

说 明


一、关于设备、机具和材料的搬运。

(一)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到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二)机具和材料:包括施工单位现场仓库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三)垂直运输基准面:在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在室外以室外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二、工作内容。

(一)设备、材料及机具的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起重机具的领用、搬运、装拆、清洗、退库。

(二)划线定位,铲麻面、吊装、组装、连接、放置垫铁及地脚螺栓,找正、找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

(三)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单机试运转。

(四)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工作。

(五)设备本体带有的物体、机件等附件的安装。

三、本节除另有说明外,均未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备、成品、半成品、构件等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点外的搬运工作。

(二)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搬运、装拆工作。

(三)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孔、预埋件的修整及调整所增加的工作。

(四)供货设备整机、机件、零件、附件的处理、修补、修改、检修、加工、制作、研磨以及测量等工作。

(五)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构件等的安装、制作、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和脚手架搭拆工作。

(六)设备变速箱、齿轮箱的用油,以及联动带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等。

(七)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地脚螺栓和产品图纸注明的标准件、紧固件。

(八)负荷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工作。

四、本定额设备的安装是按无外围护条件下施工考虑的,如在有外围护的施工条件下施工,定额人工及机械应乘以1.15的系数,其他不变。

五、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广西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章中各类设备的预埋件及设备基础二次灌浆,均另行计算。

七、本章各机械设备项目中已含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工作。

八、各节有关说明。

(一)投药、消毒设备。

1.管式混合器,以两节为准,如为三节,定额乘以系数1.3。

2.水射器安装以法兰式连接为准,不包括法兰及短管的焊接安装。

3.加氯机为膨胀螺栓固定安装。

4.溶药搅拌设备以混凝土基础为准考虑。

(二)水处理设备。

1.曝气机以带有公共底座考虑,如无公共底座时,定额乘以系数1.3。如需制作安装钢制支承平台时应另行计算。

2.曝气管的分管以闸阀划分为界,包括钻孔。塑料管为成品件,如需粘接和焊接时,可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粘接定额乘以系数1.2,焊接定额乘以系数1.3。

3.卧式表面曝机包括泵(E)型、平板型、倒伞型和K型叶轮。

(三)排泥、撇渣及除砂机械。

1.排泥设备的池底找平由土建负责,如需钳工配合,另行计算。

2.吸泥机以虹吸式为准,如采用泵吸式,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3.旋流沉砂器工作内容不含工作桥安装,工作桥安装执行广西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

(四)污泥脱水机械:设备安装就位的上排、拐弯,定额中均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五)闸门及驱动装置。

1.铸铁圆闸门包括升杆式和暗杆式。

2.铸铁方闸门以带门框座为准。

3.铸铁堰门安装深度按3m以内考虑。

4.螺杆启闭机安装深度按手轮式为3m、手摇式为4.5m、电动为6m、汽动为3m以内考虑。

(六)集水槽、堰板制作安装及其他

1.集水槽制作子目中已包括了钻孔或铣孔的用工和机械,执行时,不得再另计。

2.碳钢集水槽制作和安装子目中已包括了除锈和刷一遍防锈漆二遍调和漆的人工和材料,不得再另计除锈、刷油费用。但如果油漆种类不同,油漆的单价可以换算,其余不变。

3.碳钢、不锈钢矩形堰执行齿型堰相应子目,其中人工乘以系数0.6,其余不变。

4.金属齿型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有连接板考虑的,非金属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无连接板考虑的,如实际安装方法不同,定额不作调整。

5.金属堰板安装子目是按碳钢考虑的,不锈钢堰板按金属堰板安装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2,主材另计,其余不变。

6.非金属堰板安装子目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堰板。

7.穿孔管钻孔子目适用于水厂的穿孔配水管、穿孔排泥管等各种材质管的钻孔。其工作内容包括:切管、划线、钻孔、场内材料运输。穿孔管的对接、安装应另按有关子目计算。

8.斜板、斜管安装子目是按成品考虑的,不包括其主材的加工制作费用。斜板、斜管安装不采用成品,而是由单片斜板、斜管拼装组成的,定额人工费增加18元/㎡。不同材质的斜板不予换算。